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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公积金中心文明创建第57期(总第57期)

  • 日期: 2015-10-13
  • 来源: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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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  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

  10月12日下午,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,小组办公室、宣传组、活动组、工青妇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  会议从创建文明城市的高度出发,对中心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,对前期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,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
  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新东强调:一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。精神文明是一个城市和单位的重要标志,也是人们致力追求的目标,正如清朝学者胡英敏所说:精神文明“有之则兴,无之则亡。”而精神文明又不可能自发地产生,必须经过持之以恒甚至是长期艰苦的培育才能形成。要使人们自觉参与和投身创建活动,前提是必须从思想上深化对文明创建重要性的认识。二是要务必纠正文明创建的认识误区。刚才大家发言时提到的各种客观原因和困难,我们都有所了解,但这些都不是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理由。我认为,没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或者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得不够好,关键还是思想认识问题。认识是行动的先导,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,推进单位各项建设上台阶、上水平,必须从思想上克服“三个误区”。即:认为创不创建无所谓、认为创建工作难度大、认为单位规格编制限制。其实,我们更注重对软环境的考评,比如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、道德品质、文明风尚,单位的制度建设、规范管理、工作实绩等方面。三是要着力夯实文明创建的工作基础。今年按照市文明委要求,文明单位创建要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有机结合,努力在全市文明创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,当先锋、作表率、走前头。四是要不断取得文明创建的实际成效。“文明单位”是一个部门的无形资产和形象品牌,是机关各项建设协调发展的标志。各部门在打基础阶段,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,按照市文明委提出的“提升素质、凝聚人心、推动工作、促进发展”的总体目标要求,精心谋划、科学设计创建内容和具体任务,努力实施好四大工程。

  王新东强调:文明创建是一项只有逗号,没有句号的永续工程,也是一项提升机关形象,推进单位建设的重点工程,更是一项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。希望大家行动起来,从现在起,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,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,做到经常抓、抓经常,力争早日建成文明单位。

  2015年9月12日下午,王新东主持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。